索 引 号: | 769812884/2020-0005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8-2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转发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声明 |
转发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声明 | ||||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8-24 | ||||
|
||||
为更好地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更好地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霸州市管理部特转发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声明,详情请见附件。 |
||||
附件: | ||||
| ||||
|
||||